“对拖欠工资通常有三句话‘查不清、说不明、还不上',但不少地方的经验表明,只要采取措施,想了办法,拖欠企业职工的工资不仅查得清、说得明,而且大部分都还得上”。11月16日上午,在桂林召开的全国工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董力如是说。
董力指出,明年各地工会要继续协助政府做好农民工拖欠工资清欠工作,还要大力推动政府研究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历史拖欠。
董力特别肯定了大连清欠工作的成绩。据了解,大连在清欠工作中,对拖欠金额较大、偿还困难的企业重新认定拖欠额,做出偿还计划;停产(关闭)企业,确实无能力偿还的,通过变现资产、转让土地的方式偿还,对国有并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采取了分期偿还、抵债清欠、担保偿还等10项措施。董力说全总对清欠企业工资,也总结了11条办法,等《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将会更有效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