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桂林市重点项目开工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对影响和阻碍桂林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对优化建设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工程进度、实现经济目标"三突破"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何确保桂林市重点工程建设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桂林市公安局局长蒙永福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政府专题会议的精神,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坚决打击违法犯罪,为桂林市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前段时间经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目前桂林市有一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受阻,工程建设项目受阻大都因补偿费用问题而引发,征地、拆迁、资金等问题影响了工程如期开工和建设。
“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受阻,有关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各有关部门,管理权限上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蒙永福说,为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确保全市重点工程安全的通知要求,桂林公安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针对近期发生的影响桂林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突发事件和治安案件、影响正常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具体工作部署。
“对优化建设环境方面,公安机关下一步的工作有什么措施?”蒙永福指出,要把维护重点工程建设安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桂林市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及时化解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努力把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具体说,有几方面的要求——
一是继续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情况互通机制。各县(自治县)局、分局和派出所要提前介入,主动了解、掌握本辖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及施工队伍和施工进展情况,掌握工程建设施工场地及周边治安动态。指派专人负责与重点工程指挥部及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建立情况互通机制,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调处好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扩大。
二是切实做好预防和处置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突发事件工作。各县(自治县)局、分局要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针对不同情况,精心拟制处置行动工作方案,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影响重点工程建设和全市社会稳定。
三是依法打击破坏、阻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边治安秩序。对严重阻碍、干扰工程建设、盗窃、破坏施工设备的犯罪行为,要做到露头就打,重点打击为首者、组织者和幕后策划者,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严防各种影响和干扰重点工程建设案(事)件的发生,确保重点工程建设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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