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柳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自从2004年11月开始,农村零星居民点建设用地开始执行新的审批制度,由原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政府批准改为由国土资源局代该市政府审批,审批手续缩短了15天到60天。
实行新的审批制度后,首批申请建房用地的254户农民中到11月19日已有100多户提前1个多月领到了《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由于近年来城市建设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该市农村居民建房用地逐步增多。据统计,自2001年8月3日该市政府批准第一批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至今年8月,共有2000多户农民申请建房用地,面积达168900.99平方米。在办理过程中,虽然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办理,但因农民申报用地时间分散不一,审批部门和环节较多,加上建房用地材料需分批次上报等原因,致使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时间过长,从受理用地到申请获市政府批准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最短需2个多月,长则需3个多月。
为了解决时间过长问题,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从方便农村居民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角度考虑,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减少审批环节以加快审批速度的建议。
此提议得该市政府批准后,于2004年11月推出新的农村零星居民点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该制度规定,现在农村居民建房用地,不再需要上报政府批准,只需本人申请,所在村民小组、村委同意,乡(镇)政府审核,柳州市规划局、建设部门定点,由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复核后,发给加盖柳州市农村零星居民点住宅用地审批专用章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时,在此基础上,该国土局还改变以往每半个月集中办理一批的做法,实行单宗即时办理制度,只要群众申请一宗,立即按以上程序办结一宗,使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实行审批再提速。(记者黎静 通讯员李晓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