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灵山讯 日前,本网信息员了解到,灵山县那隆镇坚持完善制度,搭建平台,强化群众“面对面”的监督,采取“一表”、“一书”、“一会”措施,有效确保了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表”,即征求意见表。在村务大事的决策上,先由“两委”提出决策方案,然后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修订决策方案,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组织村民公决,最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组织实施。
“一书”,即村委签订合同和工程建设等重大事件要填写程序报告书,进行分级审核把关。全镇统一规定,农村签定合同、开工建设工程要填写《报告书》,先由村“两委”研究初步意见提交党员会、群众代表会讨论通过,并由党员及群众代表签字,然后报镇直业务部门论证。明确未经民主讨论和业务部门论证的合同项目、建设工程一律不准擅自签订、开工,费用开支一律不予审计。
“一会”,即村民民主评议会。各村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把村干部执行村务公开情况纳入评议的重要内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事项进行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达到沟通思想、融洽感情、释疑解惑的目的。(信息员: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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