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桂林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对桂林市进行为期两天的工作视察,昨天听取了桂林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记者从会上获悉,桂林市新农村建设已经起步并初见成效,目前在试点村投入资金累计已达2.07亿元。
据了解,今年桂林市共落实新农村建设试点村118个,落实县(区)派工作队员426人。试点村中,市级3个、县(区)级34个、乡(镇)级81个,涵盖农业人口15254户62923人。
为保证建设的资金落实到位,桂林市建立了新农村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明确要求市、县(区)两级每年要从本级财政总收入中拿出1%以上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创建活动;同时,重申了土地出让金纯收入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建设标准农田的政策。
在试点村投入的2.07亿元建设资金中,市、县、乡三级政府投入5765.5万元,农民自筹6075万元。此外,社会和单位也给予了大力的捐助和扶持。
资金上有了保障,桂林市试点村各项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今年第一批试点村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新房建设、旧房立面改造、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善,农业生产也有了长足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