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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出台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006/11/27 11:33:12   来源: 梧州市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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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梧州讯  近日,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梧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廉政档案的适用范围是在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一人一档。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本人基本情况及家庭简况、重大事项书面报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书面材料、遵守纪律、执行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书面材料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廉政档案将作为组织考察、干部选拔使用、职级晋升评选先进、立功受奖和廉政基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信息员:苏秀琼 李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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