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部委5月底发布的15条房地产调控意见(37号文件):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发的商品住宅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此项宏观调控意见从颁布至今已有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南宁施行得怎样了呢?南宁的楼市有何改变?住房销售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业界人士对此各执己见。
70%比率坚决执行
对于“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面积占70%以上”这项宏观调控政策,在南宁具体执行时没有拖泥带水,像在刚出台不久的《南宁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里,也有明确规定: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这个70%的比例在南宁市是要坚决执行的。”南宁市建委开发科副科长杭祖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也许有开发商想打擦边球,建议提早打消这个念头。”他告诉记者,包括南宁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在内的多个主管部门已经形成共识,并且正酝酿相互携手形成一套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目前我们正在加紧整理相关数据,力争尽快信息互通,查漏补缺具体落实这项标准。”
在昨日刚刚结束的2006年第九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拍卖会上,与会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伟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尽管在当天所拍卖的6块土地还没有在住宅户型指标上做出规定,但从2007年起,招拍挂土地“限套型”的规定肯定会实行,也将是大势所趋。
年度任务至明年6月算总帐
根据建设部出台的政策细则,“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70%以上”中的70%是一个年度总量比例,对此,市建委的开发科杭副科长解释称,由于这项宏观调控政策是从今年6月1日起才正式实行,因此这个“年度”是一个“跨年度”概念,具体时间应该是从当年的6月1日至次年的6月1日。
记者多方采访后得知,建设、房产等主管各部门虽然还无法准确提供当前相关统计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截止11月,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开发建设面积还难以达到70%的比例。建委杭副科长称,这是可以理解的,主要是因为新的政策执行初期,开发商们适应接受政策需要一个的过渡空间,管理部门则适当灵活处理,采取了先松后紧的方式,不过70%的总量控制指标一定是要完成的,因此为了将年度任务能在明年6月前落实到位,该项政策执行力度必将在2007年进一步加强。
中小户型将是住宅主流
记者从南宁市房产管理部门了解到,在6月份新政实行以前,南宁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流行的普通商品房是大户型住宅,像今年上半年,100-120m2的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占总销售面积的24.15%,而120-140m2的住宅销售面积也同样占到了22.46%,上半年成交的商品房平均每套面积是102.54m2,比90m2的标准高出了一大截。随后虽然受到新政的压力,但在惯性的作用下,市场变向缓慢,开发商推向市场的户型还是以中大户型为主,像10月份所成交的商品房平均每套面积仍然高达是99.65m2。对此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要确保南宁市完成“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的年度任务,那么就意味着2007年上半年投放市场的中小户型商品房必须得较大幅度超过总量的70%。
“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是一个城市住宅供给结构顺理成章的比率。”南宁市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钟柳红认为,大力建设中小户型将是南宁市今后商品房住宅发展的主流趋势。“向高收入家庭提供大户型甚至豪华型住宅没有错,但是我国的住宅政策是保障大多数人的居所问题,向占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才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总价较低的中小户型显然最符合购买力有限的中低收入家庭,现在国家连续出台政策调控房地产,就是要让大多数家庭买得起房,同时也有促进了房产交易市场上资金运转流通,对各方都是双赢。这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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