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颁布了《柳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1998年颁布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对低保家庭的住房保障办法,新旧之间有何不同?昨日,柳州市建委房改办工作人员接受今报专访,对廉租房管理新办法作了解读。
以发放房租补贴为主
据介绍,柳州市1998年实施的廉租房制度,以实物配租为重要内容。即政府投资兴建新房,将其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仅按房改补贴租金标准的30%收取租金。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租住房产局直管公房的最低收入家庭,还实行租金减免,形成不同层次的住房保障办法。
即将实施的新办法,则将以上两种定为辅助办法,而以发放房租补贴为主。申请廉租房者领到这些补贴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不同的地方租房居住,不用眼巴巴地等政府投资兴建的廉租房落成。因为建房的成本毕竟比较高,政府资金有限,一时半会难以大批量建成。以前很多人虽然符合条件,但不一定就能轮得上住进新房。新办法可使廉租房实施6年来遇到的一些难题迎刃而解。
避免出现新“贫民区”
柳州以发放补贴的新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参考上海等地的做法而制定的。据房改办的工作人员称,这一办法好处多多。
得到补贴的家庭根据各家的不同情况自找房子租住,可方便其上下班、子女上学、老人看病等。比如说,以前所建的廉租房全部集中在旧机场一带,如果家里有人在柳北上班,路途就变得十分遥远。况且,低收入家庭要购买摩托车肯定有困难,出行就成了问题。即使乘坐公交车,每月的开支也不小,难以承受。
对于政府来说,发放补贴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自1998年以来,柳州市在廉租房上投入上千万,但这些钱只能起5栋楼,供200多户低收入家庭居住。大量的钱花在了土地使用费、建房成本上。而把这些钱直接按房租补贴发放,无疑会让更多人受益。
廉租房制度实施6年来,其管理一直让房改部门头疼。比如说,一些家庭经济收入增加,生活条件改善了,不再符合条件住廉租房,总不能将其从家里赶出来吧?而发放补贴则灵活得多,哪个家庭不符合条件,停止发放就行了。对那些假冒骗来廉租房的家庭,这一办法更能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保证了公平性。另外,建了廉租房还要提供相关的物业管理、维修服务等,加大了政府在实施住房保障制度工作上的开支。而获补贴者自行租房,物业、维修方便的事由房东来管理,就不用政府操心了。
以前的廉租房全部在地皮较便宜的旧机场建设,把上百户贫困家庭集中在一起,很容易形成新的“贫民区”。一方面不利于当地治安的管理,低收入者难以结识新人群、寻找新的致富机会,不利于个人和家庭的未来发展。
另外,让获得补贴者自找住房,还可以有效利用现有存量住房资源,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活跃发展。
不同申请者要求有别
在具体操作上,新旧办法也有一定的区别。
以前申请廉租房的,必须是城镇的最低收入家庭,同时还应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无房户,或者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含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和有职工参加了单位货币分房的家庭除外。
新办法以发放房租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对不同的申请者有不同的要求。
申请房租补贴的吃低保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单身)须全部具有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实际在市内居住,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含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家庭成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连续获得民政部门最低收入保障救助12个月以上。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亲属居住者)或承租的公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含8平方米)以下(申请减免租金的家庭,则是指那些承租了房产局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公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家庭中无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等等。这些条件的设置,都是根据近年城市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目前尚有新建的100多套廉租房,可继续对符合条件者实行实物配租。但要求的条件更具体、更严格。除必须具备上述申请房租补贴的各项条件外,还必须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人,但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60岁以上老人无法定赡养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人,但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家庭中主要劳动者持有残疾人证书,且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
房改办的工作人员解释,能够申请到新建廉租房的,主要是拥有俗称的“老、弱、病、残”成员的家庭。这类家庭也可选择申请房租补贴,自己找房来住。
首现摇号轮候制
在具体申请办法上,与过去也有所区别。
首先是办理时间上,以前没有具体规定,低收入者在住房上有困难的常年都可申请,但往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合适的房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得批准。新办法则规定,每年的4月、10月为廉租房申请集中受理时间。申请人持相关报告和证明,到居住地居委会或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最近一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等,如有孤老、烈属、下岗、残疾等级等证明的,还应同时提交,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入户调查和初审。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当次受理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工作。
与以前不同的是,建委房改办不再对审核工作大包大揽,而是将权利下放到街道和城区。街道报到城区政府后,城区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建委审批后进行公示,15日内无异议者即予以登记通过。这些具体工作时限的制定,使申请廉租房不再是遥遥无期的事情,免了申请者的焦虑。
新办法还首次实行轮候制。已登记备案的申请者,在当次分配中因名额有限无法得到满足的,由建委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当次分配家庭。落选家庭排队轮候,下次分配时,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分配。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市建委申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在轮候和租赁期间,申请人家庭因人口增加而要求增加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申请人应重新申请。
新办法惠及更多家庭新办法规定,领取房租补贴的,按每人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发放,且每户每月房租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50元。
同时,补贴的范围控制在:单身家庭为12平方米,2人家庭为人均10平方米,3人家庭为人均8平方米,4人及其以上家庭为人均7平方米。月租金补贴额=每人可享受面积标准×8×家庭补贴人数,如3口之家为8×8×3=192元。
这一补贴虽然不很多,但在柳州解决租房问题还是可以的。
更重要的是,用这一办法可以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得到补助。建委房改办的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按照该市最近在秀山小区建成的廉租房标准,其一房一厅建设成本为6.8万元,如像以前那样只能安排一个3口之家,而且他们还要交一定的房租。如果这笔钱拿来当房租发给这家人,每月192元,每年2304元,假设房租不变,6.8万元可供他们交30年的房租。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每年政府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资金免掉建房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发放补贴,预计可惠及的人群是以前的5倍左右。
另外,虽然每年4月、10月受理申请,但在该办法实施的头一年,柳州市建委决定提前接受首批申请,争取在明年初通过一批,让住房困难者在春节前住上新房或拿到补贴去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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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柳州市于1998年8月28日出台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实行了廉租住房制度。
1999年,柳州市政府从城市住房基金中划拨784万元,征用了旧机场开发区内4.28公顷的土地(即现在的秀山小区),建设廉租住房小区。同年市政府从城市住房基金中拿出了450万元进行首期工程建设,2000年9月竣工,3栋162套廉租住房交付。同年11月开始陆续分配给最低收入家庭,至今年3月将最后27套分配完。该市的廉租住房无论实施时间还是建设数量都走在了全区的前列。去年,柳州市政府再次把廉租住房建设列入财政计划,投资300多万元,在秀山小区再建2栋102套廉租住房,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预计春节前可交付。
另外,一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而租住房产局直管公房的最低收入家庭,也得到了租金减免,即按廉租租金标准收租。至去年,已有650户享受了租金减免,减免的租金达30多万元。 (何继权 唐隆友 覃晓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