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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大刀阔斧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2006/12/11 8:22:48   来源: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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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州县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过程中,对拒不按时拆除的违法建房户,敢于碰硬。12月6日,龙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县“牛栏背”一带已建了3年多的15间违法建房户全部采取强制拆除,县建设局对违法建房的16户建房户采取行政拆除。解决了多年的“老大难”问题。

  据了解,梁某、廖某等15户擅自于2003年1月在龙州县供销社淀粉厂旁名为“牛栏背”的地方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房。龙州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于2003年4月24日对梁某、廖某等15户违法建房户下发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认为梁某等15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分别私自与龙州镇新华村白沙队、高祥队购买集体土地违法占地建房。梁某等15户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决定书所确定的自行拆除在违法占地上所建房屋及其它设施的义务,龙州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向龙州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州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合议庭对所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认为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并做出准予执行行政裁定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梁某等15户违法建房户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和执行公告指定的期限履行拆除义务,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于2006年12月6日执行。

  龙州县建设局当天也采取行政手段,对“牛栏背”一带违法建房的16户拆除了16间房子。

  当天,笔者在现场看到,执法人员进场后,动员被执行人及家属自行撤离现场及搬走房内的物品。在清场结束后,即用钩机进场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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