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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推进“城乡清洁工程” 对“五乱”实行问责


2006/12/12 10:01:15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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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1日),南宁市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决心加大力度治理“五乱”,大力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广西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马飚在会上强调,南宁要实行问责制,对治理“五乱”工作不重视、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要给予严肃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下岗换人。

    会议认为,自今年9月南宁开展治理“五乱”工作以来,“城乡清洁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乱丢垃圾、烟头和随地吐痰、占道经营等不良陋习依然存在,一些地方“五乱”现象又开始反弹。为此,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努力创造整齐、优美、清洁的良好环境,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

    为了进一步抓好“五乱”整治,会议强调,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每条街道、每个市场、每个工地、每个地方都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实行问责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对本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如对治理“五乱”、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执行不力、效能低下、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负第一责任,行政首长被问责的,将采取责令整改、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甚至撤职等方式追究;要加强执法力度,对“五乱”行为进行严管重罚。此外,要全民动员,全民行动,并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五乱”治理工作。

    为了全面深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南宁还将按属地管理原则,将部分执法权下放给城区,明确市直有关部门与各城区的责权利,以更好地推进城市管理和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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