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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清洁工程”改变了天等人生活


2006/12/13 8:32:17   来源: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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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至8日,记者来到天等县城采访时发现,整个县城变得十分整洁亮丽。天等县委书记雷海良告诉记者,天等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在下大力气整治“五乱”现象的同时,制定了“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规定,对不良行为进行严格管制,人们逐渐养成了文明健康的行为,人居环境大大改变,可以说,“城乡清洁工程”改变了天等人的生活。

  天等县委、县政府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过程中,把县城划分为17个清洁责任区,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和单位包街道、包责任区制度,制定统一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各乡(镇)、各部门也把城乡清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具体分工到个人。今年10月,天等县两次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万人大行动,县四家班子领导和全县干部职工、居民对县城区和乡镇所在地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门整治。截至12月7日,全县出动干部职工2.5万多人次,拆除影响市容环境的遮雨篷1.2万多平方米、违章建筑物近4000平方米,清除生活和建筑垃圾、杂草及淤泥8000多吨,清除小广告5000多处,疏通河道、排水沟1600多米,取缔违规占道经营320多起,植树2000多株,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城乡清洁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天等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过程中认识到,要想彻底整治城乡“五乱”现象,使城乡保持清洁,就必须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改变人们的不良行为。为此,该县根据本县实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规定》。此规定分为建筑材料占道管理办法、临街经营门店摊点管理规定、犬只管理规定、城乡居民丧事活动管理办法、机关大院和居民小区管理规定等15项。

  12月6日至7日,该县县委书记雷海良、县长蓝晓率领由县四家班子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督查组,对“城乡清洁工程”进行全面督查。在督查中,对乱摆摊点、杂物乱堆、乱搭乱建等现象责令限期整改;对流浪狗和“无证狗”,按照“城乡清洁工程”有关规定进行收捕,群众一片叫好。

  天等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一段时间后,人们的生活习惯悄然发生了变化:居民不再乱倒垃圾杂物,不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改掉了以前“九点吃早餐,十一点买菜”的陋习,转变作风,坚守工作岗位;在机关大院和居民小区内养鸡、鸭、猪、狗的住户主动宰杀家禽家畜,并拆除禽舍畜舍……

  12月8日上午,记者走进天等县华隆中学发现,偌大一所校园,地面上找不到一张废纸片,整个校园清洁干净。华隆中学校长闭伟文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学校的学生不但在学校爱整洁,回到家里还自发组织起来打扫街道和村屯,家长们发现孩子变了,变得比以前热爱劳动,讲究卫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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