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南宁市出台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评标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规定,投标人在进行项目评标时,必须经过资格评审和技术标书评估及商务标书评估三道“门槛”,以此来“挑”到最优秀的开发商。
《细则》出台后,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将以投标的方式进行。《细则》还给资格评审下了硬“杠杆”——投标人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过去三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和条件,资信状况良好;而且在过去的三年内,累计房地产项目开发量要达到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的开发能力;同时,还要具有持有资质证书等级高、且富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管理人员作为招标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成员的管理能力。此外,还要求在过去两年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有效投诉在2%以下,没有因不诚信行为受到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如有一项没有通过,则不能通过资格评审。
开发商过了资格评审这道“门槛”后,还将以打分的方式,对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分别进行打分,评估结果相加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记者文彩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