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马山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城各单位,实行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长效机制。
通知说,2005年4月,马山县城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以来,县城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尚未形成长效机制,有些单位责任岗形同虚设,“门前三包”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县“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提高县城管理水平,创造一个优美、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马山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长效机制。
通知说,凡在城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都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包括责任单位门前及院墙四周至人行道侧石边缘。“三包”工作的责任内容是,包维护公共卫生、包维护公共秩序、包维护公共设施。
通知强调,实行“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一要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落实一名领导专抓“门前三包”工作并明确责任;二要加强督查,实行督查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年度督查综合结果列入年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和干部考核内容;三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值班安排,并分别报送县委办和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