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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2006/12/22 17:23:12   来源: 防城港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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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防城港讯  根据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整治“五乱”的要求,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创建文明城市,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采取果断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从12月18日开始,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整治行动清理范围主要是市本级管辖的城区及港口、防城区城区、辖区内各乡镇、各旅游度假区和工业园区等,争取用5个月的时间,将规划区内及各乡镇的违法建筑全面进行清理拆除,有效地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现象,改变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区及各乡镇普遍存在的市容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目前,整个整治工作按照方案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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