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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检查评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2006/12/26 8:16:04   来源:来源: 梧州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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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梧州讯  为全面检查梧州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12月18日至22日,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织了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何华君率领的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组,先后分别到苍梧、岑溪、藤县、蒙山、长洲区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规委、市卫生局、梧州银监分局等14个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同时为迎接自治区级检查评估做好准备。

    连日来,三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按照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评估方案》的26项评估标准,对被抽检的单位进行评分。据了解,自今年4月份该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单位都能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好动员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等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检查中,检查组对个别单位和个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档案资料欠完善等现象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按照自治区评估方案的要求,检查评估实行百分制评分,总体工作基础分满分为100分,每一项达到要求的给基础分,达不到要求的减分或不给分,检查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总体评估不合格的必须进行“补课”。经过严格的检查评估,所有被抽检单位均达到合格和基本合格。(信息员:许素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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