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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


2006/10/25 19:56:26   来源:广西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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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近期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工作部署,桂林市全面开展了“城乡清洁工程”和迎接“三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明确思想、狠抓落实、认真贯彻有关指示精神。
 
  1、桂林市把刘奇葆书记的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巩固“创城”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措施,并明确提出了确保完成“城乡清洁工程”和美化城市的目标;
 
  2、加大日常管理,突出工作重点,对五乱现象进行重点督察和整治;
 
  3、桂林五城区加强对辖区各重点地段的市容巡查、管理和整治力度;
 
  4、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并开展对正三轮机动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
 
  5、市政部门抓紧对市区所辖30多座桥梁进行净化美化工作,包括清除杂草、垃圾、粉刷栏杆、清理小广告等。有关部门还加大整治建筑工地脏乱差现象,要求工地文明施工;
 
  6、桂林市向社会公开投诉热线,对接到市民投诉明确责任,做到立即转办,事后跟踪督查,并通报结果;
 
  二、抓好长效管理,巩固桂林市创城成果,为城乡清洁工程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参考、积累经验。
 
  桂林市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于2003年荣获了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005年又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目前,桂林又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而努力。其主要经验做法是: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构筑经常化、制度化的运转机制。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组长,统一领导“创城”工作。同时,各部门、各城区等也成立“创城”工作工作机构,形成五级层次分明,纵向贯通,机构完善的“创城”工作网络,从组织上确保“创城”工作落实到基层;
 
  2、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将“创城”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职责,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并实行奖罚结合责任制;
 
  3、坚强宣传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各新闻媒体有计划、有重点、连续性地进行宣传报道,表彰先进,教育后进。同时,还强化基层“创城”宣传工作,使“创城”工作家喻户晓;
 
  4、全员动员,狠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注意狠抓薄弱环节,积极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小街小巷改造工作,实施“硬化、美化、亮化”工程;
 
  5、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各项工作。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方式,督查城区“创城”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组建多层级“创城”督查工作体系,实行每周督查,每月总结,及时汇报,发放督查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坚持多年来“创城”工作的工作体制和方法,坚持“属地管理、行业指导”的原则,落实责任,把“城乡清洁工程”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2、切实明确工作目标。各城区、各部门要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明确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确保工作实现新突破;
 
  3、切实加强长效管理。加快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改革,以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要求,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市、城区、街道三级管理网络,确保各个层面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留空白点。并长期坚持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受理—整改—反馈—督查机制,解决问题;
 
  4、不断创新,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同时,强化社会各界、新闻媒体、行政管理等监督、配合机制,共同努力把“城乡清洁工程”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新阶段。
 
(此稿系根据2006年10月19日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阶段性工作总结会议桂林市人民政府汇报材料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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