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忽必烈非常重视植树。他统一中国后,即颁布了《农桑之制》,其中第二十条就是倡导百姓植树造林,明文规定:“每丁岁种桑枣二十株。”若因土质不宜,可改种其它树木。种树特多者还可受到奖励。种树讲究实效,所种之树均以成活计算。他还提倡种植行道树,原则是“既有裨益,亦重观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