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要走的消息一传出,立刻在南宁市振宁公寓的业主中间炸开了锅。几天来,部分业主在小区大门口签名,要求挽留物业。业主们何出此举?记者对相关各方进行了采访。
现状:
数几百业主签名留物业
12月29日上午,记者走进振宁公寓的大门,看到几十位居民聚集在小区宣传栏前,议论纷纷。记者看到正对着大门口的宣传栏上,并排贴着两张红纸,一张纸上写着“南宁振宁公寓业主自发挽留振宁物业公司意向表示平台”的字样,另一张纸上密密麻麻排列着业主们的签名,宣传板旁边的居民楼墙上,贴着另外10多张业主签名。组织签名的热心人之一黄女士告诉记者,签名活动从27日下午开始,截至29日上午,该小区968户业主中,已经有近500多户业主签了名。
业主们告诉记者,他们是自发赶来签名的。业主李先生说,几天前,业主委员会在公告栏贴出一张告示,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通过业主大会表决,要求物业在年底前签订合同。随后有人说,业主委员会此举是要将物业赶走,自己找人来管理小区,因为物业方对合同内容有异议,不同意签订。然而很多业主却认为,现在的物业收费和服务都很到位,小区安宁,不愿意物业离开。
业主们觉得物业好,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为什么要赶走物业?业主们指着宣传板上的一份“业委会经费预算单”说,“他们是为了捞钱”。记者看到,这张落款为“振宁公寓业主委员会”的预算单上,业委会向物业要求一年2.5万元的经费开支,其中包括业委会委员的工资补贴。
业委会主任:
业主签名是受物业挑动
对于业主们的质疑,振宁业主委员会的主任阮卫德感到十分委屈。他解释说,业委会的本意并非要赶走物业,只是和物业在签订合同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阮卫德说,业委会要求物业签合同,是想对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明确,以便规范管理,而物业不愿意签合同。阮解释说,振宁小区停车场和游泳池的收入,原先一直是物业自收自支。业委会成立后,着手和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起草合同的过程中,有业主提出,应当从物业经营收入中提取50%建立“公共维修基金”,30%返还物业作为酬劳,剩下的20%由业委会提成作为活动经费,但物业方面一直不同意。至于那张“业委会经费预算单”,阮卫德称他不知情,可能是有人假造的。
阮卫德认为,业主们是因为不明真相,受物业操纵才去签名的。他称,业委会一直依法办事,本月初,他们将和物业协商确定的物业管理合同范本公示后,又通过书面表决召开业主大会,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都认可合同的内容。12月24日,他们发函给物业要求签合同,但前后发了两次,对方都置之不理。
物业方:
无法再和业委会合作
既然业委会称无意赶走物业,那么物业要走的消息是谁传出?振宁公寓物业管理处的张宁主任称,这事她也不清楚。
张宁向记者解释说,今年初业委会成立后,双方关于签订合同的问题进行了近一年的协商。期间,业委会多次提出要从小区停车费和游泳池收入中提成20%给业委会支配,物业认为没有道理,坚持不同意。经过10次书稿来往和4次当面会谈,双方终于在今年9月21日达成协议,敲定了合同内容。不料9月25日,业委员会突然向物业发出一份“经费预算意见”,向物业要求一年交2.5万元的活动经费,其中包括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每月补贴。10月8日,物业方面作出了答复,但没有满足业委会的全部要求。11月3日,业委会突然贴出一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要求业主投票表决。她仔细一看,这个范本并非双方商定的内容,而是增加了关于提成的部分。
张宁称,业委会的表现让她无法接受,感觉双方无法再合作,准备于12月30日贴出。谁知12月25日当天,他们刚刚作出决定,就有业主得知了消息,并自发组织签名。
房管所:
物业由业主大会决定
新阳房管所的物业管理员邱小容告诉记者,根据他们了解到的情况,振宁公寓的这场“签名风波”主要是由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引起的。业主委员会想从物业经营中提取一部分,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认为提得太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邱小容认为,目前,他们已建议业委会让步,物业方面也答应再坐下来商谈,相信双方最终会达成协议。
对于业主们的“签名举动”,邱小容表示,虽然是主管部门,他们也没权干涉。但业主们可以将签名的名单送到房管所,若经核实,他们可以要求业委会以“物业公司的去留”为议题,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可以通过书面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了公正,投票的业主需出示身份证和产权证,由居委会和业主代表监督唱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公示。邱小容说,业委会是大家选出来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不能在大多数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决定,要炒掉物业公司,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记者孙小娟 彭宁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