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日,桂林市雁山区政府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征地范围内80户300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为了彻底铲除雁山镇社门岭村、竹园村的违法建筑,2006年9月雁山区城管大队曾依法进行调查。调查表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征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系周边村民所建。9月25日,雁山区城管大队依法向违法建设户主发放调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及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于11月2日在《桂林晚报》刊登公告,要求违法建设户主在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公告期限期间,雁山区多次组织市容、土地、建设、雁山镇等部门的相关人员,深入到各违法建设户家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员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一些户主依然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12月29日上午,桂林市雁山区政府组织公安、城管、雁山区干部共660余人,动用6台铲车,依法对上述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供稿:桂林市市容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