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彻底治理“五乱”,形成清洁、整齐、优美的市容环境,树立美好的城市形象,把我城区的城市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就我城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统一执法、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权责明确、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管理规范、科学高效”的城市长效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切实巩固和发展我城区服务“三会一节”营造的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全面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入持久的开展以治理“五乱”为重点的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城管部门、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做到有任务、有要求、有检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坚持多次清扫、全日清扫、袋装垃圾、巡回收运、群众投诉、执法管理的“六合一”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市容市貌整治活动,帮助市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通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进我城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三、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原则。发挥乡镇、社区(村)的作用,突出“块块”日常管理职能。突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属地管理原则。
2、管罚并重,标本兼治原则。把城区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市的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城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以城管大队作为依法查处“五乱”现象的主力军,严格按《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
3、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办法,规范城市管理行为,处理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与严管重罚关系,政府部门从直接微观管理转变到间接宏观管理,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4、统筹兼顾,疏堵结合,协调发展原则。正确处理好市容和繁荣的关系,做到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一起抓。
5、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原则。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立足点和出发点。
四、工作措施
根据《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如下长效管理措施:
1、由城区主要领导组成治理“五乱”和开展“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把任务逐级落实到辖区各单位、各部门,乡镇、社区、村委会,加强对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2、由城区建设局牵头,成立由建设(市政)(1人)、城管(2人)、公安(2人)、工商(2人)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治理。
3、从重打击跨门槛经营及乱摆卖。对于乱摆乱卖的摊贩及烧烤点,一经发现,即由执法部门没收经营工具。对门店的跨门槛经营,第一次实行口头警告,第二次出现的要没收营业工具,如还不能纠正错误,则由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4、严格查处违章乱停乱放。由城区市政局协调社区、交警、城管部门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对不停在规定地点的车辆,一律由交警、城管部门按乱停乱放处理。
5、由工商分局对各类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城区农贸市场要按照如下五点要求进行管理:第一,保持市场内部通道畅通,无随地摆卖;第二,农贸市场秩序要达到划行归市、摊位归区、划线定位、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禁出摊占道和场外交易;第三,环境卫生要做到配备足够的环卫设施和人员,随脏随扫,全天保洁,无乱倒垃圾现象;第四,市场设施要配套完善,路面平整,上下水道畅通,维护市场设施的责任要落实到业主和经营户;第五,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管理有序,无乱停放现象。
6、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清扫保洁工作的同时,对沿街铺面乱倒垃圾现象进行耐心宣传教育,对屡教不改的由城管大队按《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同时,由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内的各门店业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负责与本单位出租的门店业主签订)。
7、在那元市场安排摊点,承接汉林街、那元路清理出来的摊点,解决那元片区居民生活需要;在和平市场安排摊点,承接和平二街、和平三街清理出来的摊点,解决蒲津片区居民生活需要,邕宁商场安排摊点,承接蒲津路、八尺江路清理出来的摊点,解决新兴片区居民的生活需要。保留胜利街、和平一街、古榕路作临时市场,由社区、工商、公安、城管联合规范管理,解决一、二级街道流动摊点及乱摆卖摊点无处经营的问题。
8、建立建筑监察大队,对临街或者道路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对不设置护栏或不作遮挡、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竣工后不及时清理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临街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或者施工废水、泥浆流溢影响市场环境卫生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整改。
9、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由城区政府骋请义务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设立流动红(黄)旗评比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的督促和检查评比通报。
10、城区、乡镇、社区(村)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属地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城区,由城区采取措施解决。
11、安排各地段卫生责任单位的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协助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日常市容管理和“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以解决辖区城市管理人员不足的难题。
12、充分发挥环卫清扫保洁专业队伍的主体作用,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划片包干,一把扫帚扫到底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保洁体制。严格做到夜间清扫,白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增加上门收垃圾密度。
1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发动党、政、军机关,学校、厂矿、社区开展持久的爱国卫生运动,坚持环境卫生一日一扫除,每周一大扫除,每月一自查的卫生管理制度。
14、建立除“四害”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市爱卫办关于每年必须开展春秋两季除“四害”活动的要求,把除“四害”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各单位和经营户的作用,把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15、组织教育、卫生、城管等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电视、广播宣传、引导、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革除不良陋习,营造文明卫生的城市环境。
16、广泛宣传、教育市民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不乱摆卖、乱丢乱扔、乱搭盖、乱建设,做文明市民、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
17、加强园林绿化工作。主要对城区的公共绿化带做到及时维护、修补;对一些重点街道的绿化进行更换,实行“一街一品一特色”,并定期除草、治虫、施肥。
18、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示范点带动和辐射提高城乡总体卫生水平,加大动态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卫生社区”、“卫生村”、“卫生单位”、“卫生楼院”、“卫生家庭”等创建活动。
19、建立城市管理奖惩机制,由城区党委、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订治理“城乡清洁工作”长效管理责任状,并与年终评比先进活动挂钩,将城市管理内容和人员纳入城区年度目标考核风险抵押管理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