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和临时停放场、点的规划,12月30日,鹿寨县交警大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县城管理办法》停车秩序配套方案。 此次新闻发布是县交警大队本着为民、利民、便民和安全有序的原则,对规范车辆占道停放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 一、西闸塘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建中东路、建中西路、大桥路、广场路、建中南路、建中北路禁止停放大小货车、农用车、拖拉机;
三、大小货车、农用车、拖拉机集中停放在县汽车总站综合大型停车场及鹿州市场综合大型停车场;
四、建中东、西路恢复两轮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道、专用道内严禁任保车辆停放。
新闻发布会上,与会人员纷纷赞成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并表示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切实维护好县城交通车辆的停放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