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天等县县城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镇,力争“南珠杯”落户天等,该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下发了天等县关于县城街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
“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一是包卫生。县城沿街单位、住户、个体工商户的生活垃圾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袋装好,并放在门前或设置的容器内,严禁把垃圾随时倒放在门前、街道上。二是包秩序。沿街单位和居民从事经商活动,一律实行入店经营,并负责把门前车辆整齐停放在指定地点。三是包绿化。即负责门前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的维护工作。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该县人民政府还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县城沿街单位、住户、个体工商户的“门前三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从而影响县城市容市貌的单位、住户、个体工商户,要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并视情节轻重,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