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05年4月县城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以来,在县城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居民的支持和参与下,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成效,县城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尚未形成长效机制,有些单位责任岗形同虚设,随时突击应付了事,“门前三包”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全面治理“五乱”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县“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提高县城管理水平,创造一个优美、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前三包”工作责任范围
凡在城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都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包括责任单位门前及院墙四周至人行道侧石边缘。
二、“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内容
(一)包维护公共卫生:要负责责任地段内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污水、废土、粪便、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标语、广告,保持地面、墙壁、橱窗、电杆等公共设施的清洁卫生。
(二)包维护公共秩序:要负责维护责任地段内的公共秩序,做到无乱停放车辆、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设点、无乱搭乱盖、无聚众喧哗及其它违章行为。
(三)包维护公共设施:要保护和管理责任地段内的路灯、路树、路牌、路砖、石凳、花圃、绿地等公共设施,做到无乱涂乱画、无乱吊乱挂、无乱挖乱毁等现象。
三、“门前三包”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单位要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领导,落实一名领导专抓此项工作,按标准要求设置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岗、制作工作证,落实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佩戴工作证上岗。各单位、沿街各个体工商户、各居民户必须配备“三个一”:即一把扫帚、一把垃圾铲和一个垃圾桶(容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好“门前三包”工作,日常垃圾要坚持用塑料袋包装,并统一在每晚8:00—9:00投放到指定位置。白山镇党委和政府负责指导辖区内的社区组织抓好各居民户的“门前三包”工作。
(二)加强督查工作 县委、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严重的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将年度督查综合结果列入年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和干部考核内容。
(三)做好值班安排 “门前三包”工作长效机制从2006年12月20日起开始实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值班安排,于2006年12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值班安排表(包括分管领导、值班人员、联系号码、值班时段等)分别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本次值班安排时间从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31日。以后每年年初各单位要制定出本年度的值班安排,并于1月15日前分别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