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蒙山县在总结乡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基础上,向乡镇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干部延伸,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干部称职与否,廉洁与否都交由群众来评判。切实提高了广大村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进化了农村基层干部的生活风气,转变了工作作风,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据悉,2006年,该县通过在蒙山镇、陈塘镇创建示范点,逐步在全县推行乡镇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干部向群众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活动由乡镇党委、纪委统一组织,每年开展一次,参加会议的有乡镇领导、站所干部职工和村里的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种养殖大户等。在内容上,一是基层干部自我“解剖”。由乡镇基层站所和村“两委”干部对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情况,本人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和单位内重大项目收支情况等,进行现场表述,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交乡镇党委、纪委,存入村干部廉政档案;二是群众测评“画像”,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在大会上述职述廉发言情况,结合站所和村“两委”的工作实际对各位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干部的德、能、勤、绩民主测评,将测评分值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班子集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效果不佳的依照相关程序进行谈话,限期3个月整改。(信息员:黄治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