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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五乱”要坚持六个必须


2007/1/17 11:07:28   来源:防城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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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防城港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两化’建设暨治理‘五乱’创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十分重视,成立了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在全市形成了治理“五乱”的良好氛围,掀起了治理“五乱”的热潮,取得了明显效果。但要巩固成果,达到预期的目标,还必须加强六方面工作:

    一、必须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五乱”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治理行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富裕和谐防城港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治理“五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到位,保证各项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必须宣传到位,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要继续做好跟踪报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鞭策落后,形成压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齐心协力抓好整治工作。

    三、必须筹措资金,提供经费保障。治理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开展。同时积极推进城市、集镇经营改革,多方筹措资金,努力为治理“五乱”提供经费保障。要将治理“五乱”与“两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改造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为治理“五乱”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四、必须加强规划,提高城镇的品位。要把城镇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要明确城镇规划的管理部门,加强服务,严格执法,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城镇品位。

    五、必须深化改革,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要从体制机制上探索建立治理“五乱”长效管理机制,学习其它城市的先进经验,争取上级批准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局,促使“五乱”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六、必须严格问责,确保治理成效。要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统一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行动不力的要严格问责,严厉惩处。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巡查和监督治理“五乱”工作,以确保治理“五乱”早出成效。 (张建益 钟 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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