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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交警部门强力整治违法乱停车


2007/1/31 10:17:39   来源: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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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道路上违法乱停车是“城乡清洁工程”重点治理项目之一,昨日,柳州市交警部门出动上百警力,对在市区道路上不按规定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强力整治,全天贴出违法停车处罚通知书(俗称黄单)800多张,拖走乱停车子90多辆。

     线外停车一律予以处罚

    昨天上午9时许,笔者跟随民警在柳石路巡逻整治,尽管该路不少路段的人行道上已经施划了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停放泊位,但是,不少自行车、摩托车还是没有停在线内。

    鱼峰交警陈大队长告诉笔者,目前,他们正紧锣密鼓地在非机动车道上施划停车泊位,此外,在条件适合的人行道上将增加施划汽车泊位,以解决停车难问题。泊位施划好后,对于线外停车的,交警将一律予以处罚。

    据了解,5个城区大队目前正在紧张施划停车泊位,估计还需一个多星期才能完成。

    违法停车一律贴黄单或拖走

    从昨天上午8点钟开始,柳南、鱼峰、城中、柳北和阳和5个城区交警大队出动所有的拖车在辖区主要道路巡逻,纠正违法乱停车。

    交警昨天重点整治的路段有:鱼峰辖区的荣军路、柳石路、蝴蝶山路、燎原路、东环路、屏山大道、乐群路;柳南辖区的飞鹅路、柳邕路、航银路、西环路、潭中西路、河西路;城中辖区的映山街、中山东路、中山西路、解放北路;柳北辖区的三中路、北雀路、跃进路、八一路;阳和辖区的古亭大道等。

    据交警介绍,昨天被贴单或被拖走的车辆主要有这几种情况:一是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汽车直接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二是人行道上没有施划汽车停车泊位,汽车直接停在人行道上;三是自行车和摩托车不在线内停车。对以上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交警一律予以电子摄像或贴黄单或拖走。

    车辆进入步行街一律扣留

    昨天,城中交警继续加强对步行街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对进入步行街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一律予以扣留。据统计,这项“非常措施”从1月27日开始实施以来,城中交警在步行街共暂扣车辆300多辆。

    据了解,交警部门下一步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设停车泊位,加强巡逻监控等方式,实现长效管理。(通讯员  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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