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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法院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助力


2007/2/1 15:54:53   来源:防城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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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东兴市法院不断强化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识,以司法手段服务新农村建设,对各类涉农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2006年共审结涉农案件58件,执行涉农案件17件,为农民缓减免诉讼费4.6万元。

    司法调解到农村。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矛盾纠纷大量增加,尽管多是些小案件,但处理不好不仅影响村邻和谐,还容易酿成民转刑案件,针对这一情况,东兴法院要求办案法官认真研究村情民意,把握风土人情、找准矛盾焦点,选择恰当时机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在审理原告朱某与被告班某相邻纠纷一案中,班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其房屋后面的公共水沟上扩建了一间3.6平方米的房屋作厨房,将相邻朱某所住房后的窗户堵死,致使该窗不能通风、采光,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居住、生活。朱某要求班某拆除房屋,班某态度强硬,并扬言要与朱某一家抗争到底。法院受理此案后,从维护村民邻里团结角度出发,先后5次找被告做工作,释法说理,换位思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违章建筑顺利地被拆除,双方握手言和。

    优先执行到农村。该院以发展农业经济为首要目的,对涉及农业生产的案件做到优先执行。在执行榕树头村邓某与骆某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一案中,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以种种借口不履行义务,致使该案执行陷入僵局。时值耕种季节,如果双方僵持下去必然延误农时,为了不耽误生产,法院决定对此案实行特案特办。由一名副院长带队,到现场强制执行,确保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司法救助到农村。该院还加强对农民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真正让农民打得起官司,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没有因收费而使办案质量下降、时效耽误。杨某从钦州某村来到东兴打工,在为包工头李某承包的何某房屋的修补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脚手架腐朽不堪重负崩断,杨某从三楼跌落,经送至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脑挫伤,硬膜外血肿,软组织挫裂伤,角膜擦伤,经医治共用去治疗费13500元。向李某和何某追讨该笔治疗费,两方都互相推卸责任,杨某起诉到法院。考虑到杨某生活贫困,再加上支付了一大笔医疗费,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法院依法给其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黄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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