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迅速展开整治城镇卫生死角落实
整顿市容市貌群众举报问题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桂政发[2006]64号)精神,确保“城乡清洁工程”深入持久开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23日至2007年1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整治城镇卫生死角、落实整顿市容市貌群众举报问题的专项行动。在2007年1月31日之前,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彻底地抓好工作,切实抓出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自查工作,针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历史遗留垃圾进行清理,同时重点对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镇水域及排水干渠、建筑工地、学校与医院周边等地的卫生死角进行认真排查。在2007年1月31之前,对上述卫生死角及历史遗留垃圾必须彻底、无条件地清理完毕。
二、各乡镇、各单位“城乡清洁工程”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群众对市容市貌举报问题的整改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好举报信息的记录、传递工作,同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认真抓好举报“受理——整改——反馈”三个主要环节的工作,杜绝任何环节的推诿、延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2007年2月1日开始,县“城乡清洁工程”督查组将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检验实施成效。对这次行动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县委、县政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中共横县委员会办公室
横县人民政府办公 室
2007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