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771-2260001  

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玉林城区“牛皮癣”小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


2007/2/12 16:29:43   来源:玉林日报
【字体:  】【颜色: 绿 】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大力治理“五乱”,全面清理整治“牛皮癣”小广告,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在玉林城区开展为期一周的清理整治“牛皮癣”小广告的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条例>办法》、《玉林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07年2月11日——2007年2月15日。

    二、专项行动目的

    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城乡清洁工程”,治理城市“五乱”(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集中清理整治“广告乱贴”现象,努力营造清洁、整齐、美观的市容环境。

      三、专项整治对象

    玉林城区主干道、次干道、公共场所、社区、生活小区、农贸市场、城市风景点、经济开发区、企业、单位庭院、建筑工地等,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张贴、喷涂、刻画、悬挂在墙体、柱体、橱窗、宣传牌、广告牌及其他立面物体上的各类广告以及其他张贴物。

    四、专项行动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要按《玉林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责任区范围内的“牛皮癣”小广告。

    (二)对街道两侧、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所出现的“牛皮癣”小广告,由权属管理单位、责任人负责清理。

    (三)明确清理整治责任:

    1、以下范围出现的“牛皮癣”小广告清理责任:生活小区、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由玉州区政府负责清理;玉柴、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由主管单位负责清理;由施工工地建设单位负责清理;房地产开发小区、单位庭院由管理单位负责清理;户外广告宣传牌由业主负责清理;各大宾馆酒店周边由经营者负责清理。

    2、供电、移动、电信、网通、邮政、联通、铁通、广电网络、市政工程管理、环卫管理、园林管理、公交公司、公安、交警等部门单位要对所属的玉林城区范围内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除“癣”翻新,并负责日常清理维护。

    3、玉林汽车总站、东郊车站、西郊车站等客运场站由市交通局、运美集团公司负责清理;玉林火车站周边、铁路住宅区周边由柳铁玉林火车站、柳铁玉林机务段、柳铁玉林工务段、柳铁玉林工务段负责清理。

    4、玉林市体育馆周边由玉林市体育局负责清理。

    5、综合市场、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周边由市商务局责成业主清理。

    6、城市桥梁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清理;城市标志物由权属管理责任人负责清理;南流江、清湾江、龙表河两岸水利设施由市水利局负责清理。

    7、其余未明确范围出现的“牛皮癣”小广告由玉政办发〔2006〕178号和玉政办发〔2007〕8号文件规定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清理。

    (四)市政市容部门对张贴、喷涂“牛皮癣”小广告行为要加强监察,及时调查取证,立案从重处罚,对违章人分别给予公开曝光、责令自行清除、每处罚款100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严厉打击制“癣”违章者。

    (五)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市城乡清洁督查组和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做好日常督(监)察工作,加强曝光监督。

    (六)工商部门要主动做好对乱张贴广告行为的清理。对各经营门店擅自张贴各类广告的行为,加强监督,限期自行清除。对不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清除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七)公安、工商、卫生、劳动等部门依法对乱张贴广告中含有兜售假证、假货、非法行医、非法招工等内容的广告发布业主予以处理。

    有乱张贴广告行为的当事人违反规定屡教不改、损坏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或野广告内容宣传黄、赌、毒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警告、罚款和拘留及其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市城乡清洁工程督查组负责加强对玉林城区有关单位、个人清理整治“牛皮癣”小广告行动的督促检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未清理的或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由市城乡清洁工程督查组发放黄牌整改通知书直至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玉林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九日


投稿】【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2260123 2260127 举报电话:077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