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由于乱倒建筑垃圾,江州区水利电力局被处以2万元的罚款,这是崇左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后处理的首起单位随意倒垃圾事件,并由此启动了“城乡清洁工程”行政处罚工作。
自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崇左城乡环境大为改观,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为了进一步巩固“城乡清洁工程”取得的成绩,今年1月5日,崇左市出台《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下简称“《通告》”),由执法人员和市直相关部门分发到群众手中,使通告的内容家喻户晓。通告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如对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以及在城市道路上晾晒衣服等行为处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城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同时,崇左市还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市民和单位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鼓励市民为城市管理献计献策。
1月9日,市政府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按照《通告》对城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规范管理。为了24小时监控城乡清洁状况,联合执法队采取布控、巡逻和举报相结合的办法,一旦发现有不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情况,先拍照,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若不整改则采取行政处罚。
1月29日,记者在大新县农村采访时看到两名中年妇女在路边吃甘蔗,将甘蔗皮吐在手中的垃圾袋里。记者问:“你们以前吃甘蔗都将甘蔗皮放进垃圾袋吗?”她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以前是吃到哪里就吐到哪里,现在要讲卫生了,乱扔垃圾不但影响环境,还会被罚款。
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我市行政处罚随意倒垃圾行为73起,处罚金额22560元。实施行政处罚后,不但群众的卫生意识明显提高,随地倒垃圾现象大为减少,施工工地材料乱堆放、施工扰民现象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记者 左宜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