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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成为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007/2/14 9:19:51   来源:阳朔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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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文将我县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据悉,广西共有8个县(区)获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从2000年阳朔县被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围绕《阳朔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开展工作,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在旅游、农业、环境治理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县的旅游内涵、品牌和国际知名度得到提高,走上了合理利用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道路。我县相继推出了漓江徒步游、遇龙河漂游、龙颈河漂流自然景观项目,以及由著名导演张艺谋执导的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并对西街实行保护性整治;充分利用自然风光和乡村田园风光发展乡村游、农家乐、民居旅游,自行车、自驾车、攀岩、登山、洞穴探险等形式多样的自助游已成为中外游客放飞心情、享受生活的理想选择;努力打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及26项重大项目规划,启动了54项总投资达13亿元的重点工程,2005年城镇人均公用绿地面积11.15平方米、城市气化率96.86%,在每两年一届的自治区市容“南珠杯”竞赛活动中,先后荣获“进步城市”、“先进城市”、“优秀城市”奖。

  同时,阳朔县切实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饮用水源功能区、县城“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的监督管理和定期监测,确保县城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筹资2100万元,新建的阳朔县田家河水源净化厂,日处理污水10000吨;投资1000多万元,完善县城新老城区排污管网,提高污水截流率;投资4000万元进行县城水系改造。

  如今,通过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活动,阳朔的生态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荣获了“全国城镇建设示范点”、“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全区县域经济进步奖”、“广西文明县城”、“广西优秀旅游县”等荣誉称号。 (记者  于代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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