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决定的有关精神,扎实开展我县的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中共兴安县委、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7年2月12日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卫生责任划分的通知》,将全县卫生责任区分片分段由各单位承包,承包单位要对各自责任区实行卫生“三包”,实施定期清扫,达到长效保洁的目的。
责任区划分以单位就近区域承包为原则,要求各单位要以旅游通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为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达到长效保洁的目的。
责任区保洁要求各承包路段负责人为单位主要领导,承包路段成绩的好坏作为年终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
各承包单位对承包路段要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教育到位,管理到位。从而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各城区内临街的单位、门店、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实行“门前三包”,“三包”内容为“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各承包路段单位要逐一落实。各承包单位对承包路段及可视范围内小街小巷(包括单位院内外、职工宿舍区)的清理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彻底清理垃圾死角、阴暗沟渠、除杂草、清洗广告“牛皮癣”及影响市容的建筑附属物,乱摆乱放、乱丢垃圾包等,并经常保持承包路段干净整洁,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要求各承包单位对承包路段管理常抓不懈,不能搞形式主义,而松懈管理。
城乡清洁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到各单位承包路段进行检查,成绩等次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并做好检查评比记录,评比成绩予以张榜公布,如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