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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城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2007/2/14 14:33:14   来源:桂林市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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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城乡清洁工程”的开展,充分发挥和调动县直各单位及广大城镇居民参与县城管理的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灌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县城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一、包卫生达标。县直单位所属门面、门前、店前要做到清洁卫生、无卫生死角,无乱倒垃圾和乱排废水现象等。

  二、包绿化美化。爱护管理好门前的花草树木,主动制止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

  三、包无乱停乱放。负责督促门前的手推车、自行车、摩托车等井然有序地停放在人行道停车点上,并车头朝外。

  四、包无乱堆杂物、乱贴广告。保证门前、店前不出现无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的“店外店”、“店外摊”、“店外棚”,门前无占道洗车、修理、制作加工和堆放杂物现象;门前墙面、电杆和树上无乱贴广告或吊挂各类物品,对已被张贴在本单位和屋主、店主门前墙壁上的小广告要负责及时清理。

  五、包治安秩序良好。门前、店前治安秩序良好,做到文明办公、生产和经营。发现在人行道上打牌下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现象应及时阻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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