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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获“全国先进”



七成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2007/2/17 10:01:23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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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喜讯从北京传来:国家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委决定,授予陆川县“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

    陆川县自2003年被列为广西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试点县以来,陆川县委、县政府把它当作一个“民心工程”来抓,建立了“政府领导、卫生为主、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取得了“三多一平稳三满意”的成效。“三多”即农民参合人数逐年增多、农民获得补偿逐年增多、医疗机构业务量逐年增多;“一平稳”即新农合基金运行平稳;“三满意”即农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满意、医疗卫生单位满意。

    为了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更多实惠,陆川县医疗单位和乡镇卫生院还严格执行统一的药品价格制度,公开药品价格。据了解,几年来该县定点医疗机构共为农民患者节约药费165.6万元;为13196位“两户两属”代缴合作医疗资金13.196万元;184位农民特困户获得大病救助资金53.6万元;乡镇级报销由40%上升到55%,报销封顶线由2500元上升到3500元。到目前为止,农民因病住院、门诊治疗、大病救助共补偿金额1536.29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更好地服务农民,该县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三年来,陆川县委、县政府共投入121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总投入相当于试点实施前20年的总和。全县建立了596个村级卫生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扩建乡镇卫生院14个,为每个乡镇配备了X光机、B超等6大件医疗设备。各医疗卫生单位专门开通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医疗保障绿色通道”,全县已为参合农民免收挂号费用44.22万人次共17.31万元,减免各种检查费用24.31万人次共340.9万元。经过三年多的实践,陆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初步得到了缓解。2005年,在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会议上,该县作了经验介绍。2006年7月,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场汇报会在陆川召开,会上学习了该县的先进经验与做法。

    据悉,目前,该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58万多人,占全县总农业人口的75.12%,共筹资4032.21万元。全县已有143.92万人次享受补助,累计补助资金3472.31万元。其中,住院补助达2507.14万元,享受最高补助3000多元的患者达774人。 (何达勇 何超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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