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771-2260001  

漓江河滩种菜法不容


2007/3/15 8:48:32   来源:桂林市市容管理局
【字体:  】【颜色: 绿 】 
    3月13日上午,桂林市城管支队五大队来到安新小区萝卜洲漓江河滩,推平了新开垦的菜地260平方米,拆除了菜地中间垒砌的小砖木房。

    针对3月13日晚报报道的“河滩上成了大菜地”一事,市城管支队五大队非常重视,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有一名中年妇女正在用鹅卵石堆砌围墙圈围菜地,开垦新的地盘,执法人员立即阻止了中年妇女,并上前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萝卜洲河滩上的菜地大部分都是附近居民种的,有些人为了侵占河滩地盘,就用鹅卵石将菜地围起来当成自己的地盘。随即执法人员对来此种菜的居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告知她们破坏漓江河滩是不允许的,违反了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依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中年妇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再开垦,和执法人员一起将开垦的河滩填平,恢复原状,同时执法人员还拆除了菜地中间的砖木房。执法人员还在现场提醒周围的居民群众,漓江是国家风景名胜区,决不允许在漓江河滩上种菜、圈地,违者将严厉查处,希望附近的市民群众能够自觉维护好漓江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不再破坏漓江河床和植被。(张逸娜)

投稿】【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2260123 2260127 举报电话:077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