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新标准:
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上调至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从2007年3月1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从2007年3月18日起新发生(以贷款资金转出为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月还款额。2007年3月18日前发放的贷款,月还款额于2008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