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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2007/4/2 17:20:35   来源:广西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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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建设厅 宋继东 厅长
(2007年3月30日)
 
同志们:

  2006年9月30日,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作出了“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批示。经过半年的努力,全区上下积极行动,齐抓共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桂政发〔2006〕64号)精神,确保2007年度“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工作取得切实的进展,根据全区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我们今天召开一个重要的阶段工作总结会。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半年来我们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召开这次总结会议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总结交流。2006年底刘奇葆书记做出批示:“工作开展到一定的时候,要进行总结,要再次鼓劲,再掀起新的高潮。”我们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到今天刚好半年时间。半年来,各市、县、乡镇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环境的综合整治,今天也是给大家一次交流的机会,大家可以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改进下一步工作,这也是今天会议的一个重要目的。

  二是统一认识。温家宝总理去年到我区考察时强调,“环境保护也是生产力。如果一个地区发展了,但环境污染了,开放的形象就没有了,人文环境也破坏了,那就失去了竞争力”,并嘱咐广西要做到“山青水秀地干净”。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年1号文《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在“加快农业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部分中明确提出“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的综合治理和转化利用。”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率先提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认真领会国家有关发展的精神和要求,是对中央精神的科学把握和科学实践,是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区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合乎民心,顺乎民意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指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对群众是民心工程。长期以来,我区很多城市和城镇,脏乱差现象相当严重,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施工乱象,严重破坏了市容和环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家里干净整洁了,也希望所在城市干净整洁,对搞好环境卫生的呼声很高。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是从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行全面整治、综合治理,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对企业是信心工程。企业所处的环境是构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一个脏乱差的城市,一个“农村版的城市”,不利于企业发展,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企业信心的培养。“城乡清洁工程”搞好了,我们的企业就能依托良好的投资环境、雄厚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响亮的城市品牌和城市名片,就能增强企业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对城市是管理工程。一个城市发展,应该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重建设轻管理的城市是发展不好的。“城乡清洁工程”涵盖了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体现了城市管理的本质要求。实施这一工程,就是从城市管理最起码、最基本的事情做起,改变“脏、乱、差”现象,创造干净整洁的环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到城市规划、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文化内涵、民族特色等各方面,全面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对发展是环境工程。抓城市的环境卫生,就是抓城市的开放发展环境。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构成城市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是环境;城市吸引外来投资者的因素将逐步从税收优惠转向环境优化。现在许多地方在招商引资中,都把良好的环境作为重要的条件加以推介。北京为了优化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专门给各城区下达任务,对抓环境卫生提出明确要求。大连把美化城市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环节来抓,优美环境成为品牌,吸引了很多投资项目。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对干部是作风工程。作为党员干部,要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要做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从具体的事做起。环境卫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一庭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的干部如果连打扫卫生这样的事都不愿做或者做不好,还想做什么大事、还能做好什么大事?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可以检验干部作风,锻炼干部作风,转变干部作风,培养干部作风,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就是从具体事看干劲,从小事看作风,以好作风干出好成绩。

  今天,我们重温刘奇葆书记的指示精神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对前一阶段所做的工作会有一个更深刻的体会,对所取得的成效也有更深刻的认识。

  三是给大家鼓鼓劲。3月22日,建设部城建司在南宁召开了2007年全国城建处长会议暨广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国城建处长们考察了南宁,对我们广西评价非常高。城建司李东序司长在交流会上对我区实施的“城乡清洁工程”的意义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他认为,广西“在半年时间取得这样的成绩是相当了不起的,这件事情很值得总结、学习,值得在全国推广。不仅推动了广西的经济社会建设和文明建设,对全国也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鼓励我们要鼓足干劲,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是给大家提个醒。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区已对7市1县1镇共70多名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去年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在南宁市专程走访检查“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情况时强调,要把“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成干部的作风工程,要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抓环境卫生,检验、锻炼并有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措施不力的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我们始终认为问责不是目的,3月22日建设司李东序司长在南宁现场交流会上就指出,“处理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推进作风转变。今年中央也提出要抓干部作风转变,搞城乡清洁工程不是空对空,城乡清洁工程是实打实的,不抓落实就上不去,要真抓实干才能上去。”

  我想让大家明确一点,自治区党委、政府抓城乡环境卫生绝不是一阵风,不是临时任务,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从刘奇葆书记、陆兵主席到分管全区城市建设工作的穆虹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城乡清洁工程”一抓到底的决心从未动摇。“不扫地就扫人”,就是看干部执不执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工作的作风深不深入。刘奇葆书记一再强调,各市县的书记、市长不要坐车,要深入到小街小巷去走一走,看一看,看看老百姓居住的环境治理得怎么样,有没有人管。这项工程,各级各部门重视不重视,按不按要求去办,行不行动,这是检查干部作风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我们厅作为牵头单位,切身体会到干部如果时刻严格要求,贯彻执行指示得力,任何时候都会经得起检验。

  二、半年来我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基本情况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市、县都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了各市、县一把手作为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市容环境整治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党、政、军、民、学等各行各业广泛参与,自觉投身到环境整治活动中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来宾市坚持群众性的爱卫运动,将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二定为“环境卫生日”,四家班子领导、机关干部在这一天走上街头参与清洁卫生整治;同时加大了对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投入,增加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防城港市加大经费保障制度,各区、县(市)落实专款保障“城乡清洁工程”能长期有效地实施。

  同时,各市、县明确职责,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对贯彻不得力的干部实行严格的问责。如南宁市在城区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推行了 “干部包街”责任制,颁布实施问责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柳州市四家班子领导都有必须经常躬亲督察的“责任路”、“责任巷”,城区、机关和街道办的领导干部也都有自己的包干路段。北海市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将责任分解到人,并对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与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进行挂钩。贵港市把中心城区划为23个责任区,每隔一个时段进行一次评比,给先进单位授予流动红旗,对落后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城市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

  各地以着重抓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江河湖塘、城中村、菜市、铁路公路沿线等地段为重点,采取标本兼治的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治理“五乱”,清理“四类垃圾”。比如南宁市琅西综合市场经过“拆、建、调、改、堵”后“脏、乱、差”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为市民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购物环境。同时,恢复使用和新建一批地下停车场,引导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在全市各条道路共新增设果皮箱,推行“摊前一个桶”,促使市民养成垃圾入桶的良好习惯。桂林市集中力量加强了对各旅游景区周边、宾馆饭店、车站及娱乐场所、重点地段的市容巡察和管理,整治、纠正了超门槛经营、占道经营、尾随兜售等违章行为。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出台一系政策制度。根据自治委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我厅按照国家的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已有的管理规定、主要城市的一些成功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代自治区政府草拟和编制了10个政策文件。2006年12月以来,自治区政府及部门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建设监察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奖励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举报奖励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9个重要的政策文件。

  《决定》和《五年规划》提出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具体目标和任务措施,是指导我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纲领性文件。上述有关文件出台后,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以具体化,制订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管理有标准、执法有依据、工作有章法,提高了城市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了“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这些文件在广西建设网“城乡清洁工程”网页上都能全文查阅到,希望大家要经常学习,认真落实。

  二是建立“城乡清洁工程”监督管理机制。到目前为止,仅我厅16个处室组成的16个督察组及“城乡清洁工程”督察队对全区各市、县、乡镇就已进行了50余次的督察。“城乡清洁工程”督察队与自治区媒体记者不定期、经常性地对各市、县、乡镇进行督察指导,并进行正反典型的相关报道。对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进行曝光,提出整改建议。

  各市都建立了相应的督查机构,组织督察活动,并实行快速反应机制。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察活动,有关部门则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落实整改,不断推动“城乡清洁工程”的进展。如玉林市要求每位市领导联系一定范围的卫生责任区,主要领导亲自上街督查,同时,有关部门和玉林日报、晚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共同组成督察组,开展经常性的督察活动。贺州市建立了以行政、媒体和群众举报为框架的督察体系,制订出台了市容环境管理制度、考评制度、城区分片管理制度、重点整治街区制度等一系列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柳州市局、专业队伍和城区三级检查小组,多次对全市范围内的薄弱环节、卫生死角等进行拉网式督察。针对近日自治区督察组与媒体对“城乡清洁工程”存在突出问题的反馈与曝光,贵港、来宾、崇左等市上下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面整改,并举一反三,努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快得到有效整改。

  三是加强长效治理。桂林市发扬“创全国卫生城市”经验,巩固和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成果,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各城区的管理目标,推行目标管理,在城市小街小巷改造方面走在了全区的前列。柳州市把整治工作重心向城乡结合部、城铁结合部、城中村、无物管居民小区转移,多次开展以清理卫生死角为重点的专项活动;河池市以取缔城区客运三轮机动车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同时,力求长效,增加公交、出租车,确保市民出行需要,并妥善安置“三马车”主就业,确保社会稳定,城市品质上升了一个大的台阶。崇左市坚持长远规划建设与近期治理整顿相结合;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相结合;坚持中心城市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发展。

  (四)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各市坚持疏堵结合,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管理同步进行,严管重罚与方便群众有效结合。目前,为满足群众需要,切实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民生问题,各市都很重视加快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城市服务设施功能。如南宁市加快规划一批农贸市场,“引摊入市”,确保群众充分就业。桂林市把“城乡清洁工程”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同步进行,加强中心城区的规划编制研究及实施管理。钦州、贺州、防城港等市加强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有效地规范了车辆的停放。

  同时,限时处理群众的投诉问题。2006年10月2日我厅公布市容环境整治举报电话开始,我厅对接到的群众举报投诉电话,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反馈到各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至今,我们处理了群众投诉电话和来信反映的问题近200个。接到转办投诉意见的各市有关部门都能及时处置,并站在群众的角度尽力解决有关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赞扬,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热情高涨。

  各地各部门都强化了整顿市容市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中的信息收集、信息传递、信息反映等环节的工作,有专人负责、专用电话、专用邮箱,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受理—整改—反馈三个主要环节。各地对市民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我厅。

  (五)各部门通力合作,管理的经常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区各市的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较好地发挥了城市管理的合力作用。梧州市市政、公安、建规、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手段,对市区存在的“五乱”现象进行全面整治。百色市实行市政管理的市场化运作,将城东路保洁工作、中心城区的公厕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让社会参与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管理,成效显著。钦州市联合了建设、工商、公安、文化、教育等部门,分别对有碍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组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加强综合整治力度。

  (六)加强“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作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政府牵头部门,我厅多次召开全厅和全区建设系统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将指示精神整理、编纂,印发全区建设系统。并多次召开各市分管副市长、各市建委主任、各市建设局、市政(市容)局局长会议,组织他们系统地、认真地学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大意义,领会其内涵,要求各地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区建设系统形成共识,推动工作。

  为了广泛宣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意义,传递各地动态信息,我厅依托广西建设网,开设了全区专项内容覆盖面最大、信息量最多、时效性最强的“城乡清洁工程”网站。及时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指示精神进行宣传,将工作的最新动态向社会传递。截至目前,我厅编发的各种督察函、文件、简报等总共达28万余字,照片2300多张,编制出版《城乡清洁工程简报》42期。

  各级宣传、建设部门、精神文明办公室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特别是各级新闻媒体普遍开展专题和专栏宣传,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的跟踪报道,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调动了城乡居民普遍参与的积极性。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及时宣传报道本部门“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情况。教育部门、各大中小学校也普遍组织学生参加“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与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城乡清洁卫生意识。全区各地通过广泛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初步形成了城乡居民共同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社会氛围。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全区各市、县城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变得更加清洁、整齐、卫生、干净,市容市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概括来说主要表现为:

  一是各方面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城乡清洁工程”正在深入人心,已经形成良好氛围。

  二是各地相继制定出台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相关配套工作开始启动。有的市已着手研究制定和实施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排摊贩入市、车辆进场;一些市加大市政工程建设力度,完善市政功能。

  四是通过各方面努力,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得到较好整治,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干净的城乡面貌,干部作风也得到了锻炼,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广大群众的欢迎。一些市民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整治“五乱”现象,称作“了不起的事”、“为民造福的事”、“大快人心的事”、“共产党做的好事”,各级政府和机关形象得到空前提升。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市容环境整治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脏、乱、差”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旧城区、“城中村”整治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环境卫生状况仍然较差;个别城市仍存在“脏乱差”现象,在管理上还存在“盲区”;部分县城“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还比较薄弱,领导的重视不够,部门力量不足;相当多的乡镇、村屯有的城乡环境整治刚刚起步,各级政府给予督察、指导和帮助还很不足;一些地方对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规章制度还不配套,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有突击清理整治的做法,容易出现反弹现象,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需要强调的几个方面

  (一)各市、县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宣传好9个政策文件。

  (二)各地要切实按照我厅印发的《2007年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计划》(桂建城[2007]13号),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大督察和指导的力度。经请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今年我们将从各市建设和市容管理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进行培训,组成“城乡清洁工程”驻市督导组,对各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进行持续地督察和指导工作。

  (四)要切实贯彻落实2月26日“城乡清洁工程”现场会精神。刘奇葆书记在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现场会上指示,要巩固和提升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工作领域,既要坚持不懈地打一场深入持久的攻坚战,又要坚忍不拔地打一场巩固成果的保卫战,坚定不移抓下去,抓出更大的成效。要制定规划加强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要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制度,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稳定的投入机制,要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队伍、市政环卫专业队伍、群众队伍等“三支队伍”。

  陆兵主席再次强调对“城乡清洁工程”认识一定要到位,措施一定要得力,长效机制一定要建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城乡清洁工程”列入各级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

  穆虹副主席号召大家坚定信心,务必求胜,继续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认真落实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责任制。要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不断将“城乡清洁工程”推向深入。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工作做细做实。要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

  同志们,“城乡清洁工程”实施仅仅半年,我们所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群众的反响普遍良好,各地的城市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台阶,城市形象不断提升。这些,我们有理由感到欣慰和自豪。但是,相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我们还有很多方面亟待改进,工作力度还需加强。我们要在半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不断把“城乡清洁工程”引向深入,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把“城乡清洁工程”真正办成民心工程、信心工程、管理工程、环境工程和作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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