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桂林市将加强对漓江、湘江、资江、浔江、荔江、恭城河、灌江、甘棠江等江河流域水质的保护,整治江河两岸脏、乱、差环境,以确保全市人民都能喝上干净的水。
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在3月底前,对本县(区)主要江河的排污口或污水口进行现场调查登记,并视情况分别作出整改、限期治理或关闭等治理规划。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必须巡查主要江河沿岸,发现有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的堆放,要及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组织人员清理、清运,减少垃圾对江河的污染和旅游景观资源的破坏。
桂林市环保部门还要求,各县要抓紧本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尽快减少城镇生活污水对饮用水保护区及江河水质的污染影响;还要制订创建优美乡镇的规划,分年逐步实施,大力发展沼气,改水、改厕、改灶、改路,保护与提升村镇生态环境,同时减少沿河乡村对漓江等江河水质的污染。(记者陈远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