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近日出台了《萍乡市户外广告设施细则》,对店面招牌的设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根据“细则”规定,今后萍乡城区临街店面将着上统一的“制服”。《细则》规定:从即日起,凡在城区临街面新建建筑物、建筑物一楼的店面招牌要报建设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设置;设置店面招牌不得影响单位或居民生产、生活,不得危及行人及公共安全;设置的店面招牌,用字要规范、内容要真实,并且做到与建筑物风貌、格局、道路特点等相协调;凡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同一路段相连或相邻的店面招牌应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基调,做到前后一个面、上下一条线、左右相接,做到美化、亮化,成为“一街一景”的靓丽风景线。据悉,这次对临街店面招牌的统一设置主要针对的是新建的建筑店面,一些已有的老店面招牌将在此后逐步统一规范。(贾幕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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