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办法》,兴宁区文明委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城乡环境卫生秩序”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各镇、街道和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广泛开展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在全辖区开展“实施工程、优化环境,建文明县区”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编印宣传资料、组织巡回文艺演出、举办培训班、板报比赛等方式方法,深入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屯等,向城乡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宣传城乡环境卫生与容貌秩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明卫生基本知识。
二、在各级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单位中开展“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实施工程、营造优良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以编印简报、黑板报,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办法》和“城乡清洁工程”的科学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四进”活动。一是在社区开展“增强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环境、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中的阵地作用,在社区中宣传普及市容环境卫生知识,使社区居民进一步提高清洁卫生意识,积极参与文明卫生社区建设;二是在农村开展“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创建文明和谐村镇、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农村“城乡清洁工程”基本知识的普及,通过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卫生村(镇)创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民逐渐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积极参与文明卫生村(镇)建设;三是在各中小学校中开展“优化教书育人环境、创建文明卫生学校”宣传教育活动;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基本知识和文明卫生知识教育,全面开展 “文明卫生学校” 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员工尤其是学生的城乡环境卫生与容貌秩序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四是在家庭中开展“美化家庭、创建文明卫生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同时,要求各级文明单位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办法对本单位、本社区的家庭住户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科学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比活动,切实提高家庭住户环境卫生意识,使其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单位良好环境并积极参与文明家庭评比活动。 (通讯员:韩帮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