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已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装修房子产生的装修垃圾作为建筑垃圾的一种,也被列入了管理规定中。
贵阳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处负责人说,本月开始实施的《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了建筑垃圾的范围,家庭装修产生的垃圾也属于建筑垃圾的一种。这些垃圾必须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废料消纳场,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土壤、水源等自然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同时,在清运过程中由于运输车辆超载、盖不严导致沿街撒落和随意倾卸等问题,给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另一方面由于大量的建筑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严重影响了生活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年限。因此,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十分必要。
按规定,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装修垃圾,本区域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并采取措施围挡、苫盖,在2日内及时清运;未实行物管的,应按照社区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并采取措施围挡、苫盖,在2日内及时清运。装修垃圾可以委托社区、物管联系有偿清运。但物业公司也不能擅自处理装修垃圾,应报市城管局批准,运送到城管局指定的建筑废料消纳场处理。居民随意租车清运装修垃圾,或将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都是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都将受处罚。如果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违规处理建筑垃圾的行为,可拨打举报热线。(商昌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