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贺州市市长陈利丹、副市长秦全贵在贺州分会场就如何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了部署。
贺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五年规划纲要节能和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的目标和任务: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1%;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0万吨;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3.46万吨以内;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9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陈利丹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节能降耗管理,抓好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强化重点治污工程项目的监管;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要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县(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纳入对各县(区)岗位目标考核。(蒋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