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拆迁补偿规定中考虑承租户的拆迁补偿?被拆迁人的杂物房是否应考虑进拆迁补偿范围?7月14日下午,南宁市举行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拆迁人、评估机构修改拆迁管理规定意见座谈会,49名各界代表围绕《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陈述和讨论,他们的意见将直接影响立法结果。
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
据介绍,现行的《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是2003年5月开始实施的。它的颁布实施在一段时间内对促进南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发挥了作用,但随着我国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为使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政策与国家新政策衔接一致,从今年5月开始,南宁市成立了专门工作组,起草《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为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南宁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此次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修改拆迁管理规定意见座谈会和征求被拆迁人、评估机构修改拆迁管理规定意见座谈会。
以人为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市人大代表陈吉利说,在立法过程中举行此类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新法规草案进行适当的调整、修改,不仅可以减少新法规实施的阻力,使实施效果更好,而且还能够激发市民的积极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也增强了立法的民主性,提高了立法的透明度。
市政协委员周明慧表示,通读规定草案后,感觉草案中有不少新突破,同时也更凸显“以人为本”的精神。比如草案充分考虑到原住房面积很少、人口又多的被拆迁人,单靠实施最低补偿保护单价,有时还不能保证其买到一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解决其基本居住问题。这一次新文件中作了一个重大突破,学习南京、广州等地的做法,规定了一个补偿最低总价款,此最低总价款按以当年度经济适用房最低售价来购买一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所需价款设定。
被拆迁人陆紫山认为,能够看到政府部门与拆迁人、被拆迁人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座谈,这进一步表明我们的立法工作更民主,更科学。陆紫山在居委会工作,在堤路园的建设过程中,他也成为了一名被拆迁人。在堤路园的拆迁过程中,他感觉政府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做得非常不错,不仅解决了许多人的住房环境,还使大家的生活质量上了一个层次。
被拆迁人莫涛建议,规定草案中能否补充考虑承租户的拆迁补偿问题。比如,承租户如果在租来的房子里装修,面临拆迁时他们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他希望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增加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在新规定颁布后即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位被拆迁人都知道新规定。
据了解,有关部门在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后,将上报市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选择试点进行实施,再逐步在全市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