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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部有关程序规范实施 桂林市首开拆迁听证会


2004/7/19 17: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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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下午,就公交集团公司中山北路393号东区宿舍的拆迁问题,桂林市拆迁办组织召开拆迁听证会。这是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桂林市首开拆迁听证会。

    桂林市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一直走在较前列。在国家建设部该条例颁布以来,桂林也一直按照有关程序规范实施,对拆迁未成协议的当事方,进行听证及调解。正式召开较大型的拆迁听证会,这是第一次。拆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拆迁行政裁决听证作为一个制度,其目的就是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拆迁中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据悉,该拆迁项目块块被规划定点为桂林市五交机电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用地,并列入桂林市重点工程。该片土地上居住有89户职工,但因住房条件较差,未能达到房改房标准,住户都是租赁使用。目前,超出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有半年,尚有19户住户未达成拆迁协议。

    根据广西及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根据拆迁人万鑫宏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市拆迁办提出的听证申请,市拆迁办组织召开了此次听证会,市人大、市信访办、法制办、监察局,以及叠彩区人民政府、人大、政法委和中山北路重点工程指挥部有关代表参加。

    听证会听取了拆迁当事人就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理由、原因。有关部门将在听证基础上进行调查研究,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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