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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清洁工程”大得民心,却有人逆流而行,结果自食恶果———

一车垃圾“倒掉”2000元


2007/5/10 12:41:30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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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博白县博白镇的高某贪图一时的方便,故意在博龙公路长岗岭段乱倒一车垃圾,结果被该县公路局公路派出所执法人员罚款2000元。 

    据了解,该县自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以来,街道变得越来越漂亮了,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慢慢提高,可高某却不以为然,他不仅不积极参加“城乡清洁工程”活动,还像以前一样我行我素随意乱倒垃圾,破坏清洁、优美的自然环境。今年4月下旬,高某在博龙公路长岗岭段乱倒垃圾时,恰好被该县城乡清洁督查组有关工作人员发现,他们立即走上前去劝阻高某,叫他不要乱倒垃圾。后来,城乡清洁工程督查组通知该县公路局公路派出所,并把此事交给该派出所处理。经过派出所民警的教育,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他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蠢事。由于高某的认错态度好,该派出所酌情从轻处理,只罚高某2000元。据该派出所所长说,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公路法,按照法规可以对高某罚款5000元,现在只罚他2000元,目的是要通过高某的例子教育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唤起大家的觉悟,共同营造一个清洁、优美、和谐的社会环境。 (李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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