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合浦县某建筑工地的102名民工陆续领到了公司拖欠他们的近10万元工资,这是合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以来的首批受益者。
据了解,今年1月初,合浦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对全县的建筑工地进行拖欠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时,由合浦县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合浦某中学教学楼工地102名民工反映:包工头拖欠他们工资,总额91670.4元。经查证,该建筑公司之所以拖欠民工工资是因为工程款无法及时到位,目前仅仅支付了30%左右,由于该公司承包工程时按规定把一定数额的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了合浦县财政中心的专户,劳动监察大队经过研究决定,把这笔款项的一部分兑付给民工。1月14日劳动监督大队向这家建筑公司发出通知:限该公司10天内把拖欠民工的工资足额发放到民工手中。
去年2月份,合浦县建立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规定了凡是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单位,都必须按照工程款的百分比缴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统一交到合浦县财政专户,由劳动监察部门监督使用。 (吴德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