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有效地防止腐败行为发生,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本级公务车辆维修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设置公务车辆维修监督岗位。在市财政局设置一个专门的车辆维修监督岗位,具体负责市直公务车辆维修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和任务是核查公务车辆维修内容的真实性及维修项目价格的合理性。二是实行维修车辆档案管理。维修厂应为送修车辆建立计算机管理的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包括:维修时间、送修人、维修项目、更换零配件及报价、维修费结算、废旧配件登记、维修出厂时间、回访记录等,要求维修厂车辆出厂后三至六个月要跟踪回访一次。车辆维修监督人员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维修车辆情况实行计算机存档,进行全面、动态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车辆进厂维修时间、送修人员、维修内容、维修金额、资金结算等。车辆监督人员发现维修车辆有异常情况,比如短时间内重复维修相同项目,一年内维修资金过大等,则及时告知车辆单位,由车辆单位做出书面解释。 (黄之柏 张凤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