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而按级别,又有省级和国家级的区别。“创卫”本来是促进城市三个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创卫”被人为功利化了,成了一种可以短期突击的迎检运动,失去了真实。
“创卫”中突出问题是:不求真务实,而是习惯于靠突击解决问题,走形式接受检查,影响了创卫的工作质量,挫伤了广大群众的工作热情。表现在:一是很多地方不是从利民、惠民出发,而是从“迎检”、“夺标”出发,重结果而不重过程,没有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只重视创建结果,忽视了城市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二是没有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认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而是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对解决老百姓关心反映的环境治理、市场整治难点问题,工作力度不大,重复建设浪费了人力、财力。三是一些地方在创建工作中盲目求进,不顾本地经济实力和卫生基础条件的差距,看到别的地方开展,就跟风而上,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硬件设施不达标。就有这样的地市在取得“国家卫生城市”或“国家卫生镇(县城)”称号后,因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工作明显滑坡,在复审时被要求限期进行整改。这样的“创卫”要不得。
“创卫”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靠临时的筹划和几场突击整治创造出来的“卫生城市”,给市民带来的效益只能是短期的。希望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树立正确的“创卫”理念,尽可能多地将“创卫”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密切结合起来,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地“创卫”,务实地“创卫”,长久地“创卫”。在“创卫”中,多些利民工程,少些“面子”工程;多些民心工程,少些民怨工程;多些长远眼光,少些急功近利,真正让“创卫”成果惠及广大老百姓。杨明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