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4日从柳州市建委获悉,柳州市有个别开发项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进行预售,而且由于种种原因项目停工1年,商品房迟迟不能交付。为此,市建委提醒欲购商品房的市民: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千万不要买;假如买了违规发售的商品房,等于是自己套牢自己。
据了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一道关卡,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发项目必须取得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施工许可,而且完成25%的投资。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进行预售、预租、发放购房金卡、VIP卡、会员证、排队发号、内部认购等形式的销售行为,以及收取定金、诚意金或预付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都是违规行为。此外,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或房地产企业纵容雇用工作人员炒作房价等恶意炒作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发布预售广告,或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置设施的内容虚假等,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市建委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何金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