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桂林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目前,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活动正大张旗鼓地在我市全面铺开。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已有1600多企业和单位开展了排查治理,已自查出隐患1000多个,自改率为90%。
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全市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按照“条块结合、分口把关”,实行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四级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治理不合格的单位、场所或设施,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责令隐患单位制定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六落实”。
自查工作中,根据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我市“涉安”的各职能部门都成立了专项治理督查组,对各自的行业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改检查。如市安监部门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按照国家、自治区行业标准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充装车辆资质、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对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开采秩序是否有序,地下开采矿山是否经过验收、尾矿库有露天开采矿山(特别是采石厂)是否符合安全开采设施设计安全方案要求,以及非法小矿山取缔,特种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市政部门对市区的重点桥梁进行了检查,对限载、限高的标准进行了核定;交警部门结合高温酷暑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特点,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开展了查违章、减事故,百日安全活动;水利部门开展了病险水库专项治理,部署了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采砂的专项行动;交通、海事部门对所有在漓江水道、两江四湖进行营运的船舶开展了防抗雷雨大风演练,增强了船务人员安全意识,对我市旅游船只抵御雷雨大风能力和应急救援可操作性、应急连动机制的可靠性进行了一次检查;消防部门在发生火灾的有关公共聚集场所及时召开现场会,剖析火灾发生原因,对各业主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并对地下商业街消防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整顿,200多个占道经营摊点被取缔。
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桂林市已部署各级政府在本月下旬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政府已成立了六个督查组,将赴十二县、五城区对开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专项督查,以确保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记者黄蓉 见习记者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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